饮食文化

宝鸡美食历史文化底蕴之二十五

“烟民”说“烟俗”

我是搞宝鸡地域民俗文化采录研究的,也有四十多年的吸烟史,可算是个“烟民”,从民俗文化角度,说说宝鸡烟草的种植史、制烟的加工史、用烟的风俗史。
宝鸡烟草的种植史
烟草作为一种植物种类,它是舶来品的“植物移民”。据《宝鸡烟草志》记载:烟草原产于热带,17世纪,南由菲律宾传到福建、广东,北由日本到朝鲜传入我国东北。烟草株高叶大,少有绒毛,亦有红花、黄花烟草两种。根据不同的用途及调制方法可分为烤烟、晒烟、晾烟、香料烟等类。茎、叶可提取烟碱、苹果酸、柠檬酸;叶经调制可制卷烟、雪茄、烟丝等;茎和碎屑可制杀虫剂。对于烟草,我国清代陈琮注《烟草谱》,讲述烟草来历、种类、栽培技术、加工方法、功用、烟具、吸烟弊害、烟禁及诗赋等共八卷。还有古人著《烟谱》《烟经》《青烟录》等书籍。
相传诸葛亮六出祁山时,将一种叫作九叶芸香草的植物引种至陇上,从此陇地有了烟草的种植和加工。民间称之为“兰花烟”。这种烟叶窄长、肉厚、长有白毛。吸之烟味重、劲大。因烟叶是在阳光下晒干的,又称“晒烟”“旱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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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府烟草种植历史悠久,始为晒烟。据《宝鸡县文史资料选辑》载:“司家崖、黄家崖,自明末种植旱烟(晒烟),距今三百余年。”明末(1628~1644)凤翔手工业生产蓬勃发展,农村普遍出现“一村一品”。烟草加工成为独立的生产门类,坊、铺密集城镇。宝鸡县千河乡司家崖和黄家崖两村已有烟叶种植,以种在砂砾甜瓜地茬口者质量为优,其株矮叶密,膘薄筋细,色黄性绵,味香灰白,人称“司黄烟叶”,是招待宾朋亲友之佳品。清时,本区川道主要种植晒黄烟(属红花烟草),山区多为割烟(属黄花烟草)。乾隆五年(1740)沿渭河一带,群众普遍种植烟叶,并在集市上出售,烟草种植业已初具商业规模。乾隆二十九年(1764)宝鸡县内种植烟叶,日以小麦、谷子、棉花相为交易。嘉庆年间(1796~1820),眉县民间已有零星的烟叶种植,其中以槐芽镇赵家庄、黄家庄等村所产烟叶著称,品种为“兰花烟”,俗称“锅烟”或“割烟”。由于当地土质适宜于烟叶种植,加之村民作务有方,烟叶品质较好,在邻近县区颇有名气。道光二十一年(1841)千阳县有晒烟种植。道光二十六年(1846)凤县烟叶为常产。民国时期,宝鸡晒烟生产曾有过发展,宝鸡、陇县、凤翔、扶风等成为当时省内晒烟的主要产区。民国二十年(1931),宝鸡县千河一带种烟万余亩,司家崖、营子头等村,出现过几户以贩烟为主的财主。据民国三十七年(1948) 11月《湘桂鄂陕等省区督察员税务工作报告》载:“该区(陕西省)土烟(晒烟)各地均有或多或少之出产,而以宝鸡局辖区所产为最多。”本区群众历来有种植吸食习惯。晒烟主要使用传统的民间烟具——烟锅吸食。
民国二十六年(1937),烤烟引入试种,在岐山县刘家原村种植成功。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烤烟型卷烟生产的发展,烤烟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晒烟种植面积逐步减少。至20世纪70年代末,宝鸡市的烤烟生产一直处于全省之首。1980年,烤烟种植面积剧减至烤烟生产量的最低水平。由此,在总结调查宝鸡烤烟产量长期徘徊不稳的原因后,宝鸡市委、市政府提出“烤烟北移”战略。1986年,市、县烟草公司相继成立后,贯彻“科技兴烟”的发展方针,致力于烟草科研工作,健全技术指导网络体系,推广实用生产技术,采取优惠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品种良种化、种植区域化、栽培规范化等措施,使全区烤烟生产得以稳步发展,面积由1980年的5700多亩发展到1995年6.91万亩,总产量由645吨(1.29万担)增至5950吨(11.9万担),上、中等烟由39%提高到72.3%。
为了满足工业生产混合型卷烟的需要,80年代中后期,香料烟和白肋烟在本区进行了试种,最后因自然条件不适宜而停种。
宝鸡卷烟的生产史
据《宝鸡烟草志》载:清同治年间,兴平人冯琼亭在陈村镇租赁街房始开制烟作坊,生产水旱烟,后来就出现义生成、大盛生、德合生等10余家烟坊字号,生产水烟和旱烟,因烟坊字号皆带“生”字,所以产品为“生”字牌。
水烟加工过程较为复杂细致,主要工序:先将烟叶的粗梗及主筋抽去,按叶片大小薄厚分类晒干,加入石膏、槐花、白矾、紫花、姜黄、当归、薄荷、苍术、冰片、麝香等药材的细粉和胡麻油,搅拌均匀,置于长方形的木槽中加压成捆,切段再压,使成块状,然后取出,由烟匠刨成细丝,再压成小方块,风干后,封装上市。生字牌水烟的制作工艺流程为:选料——加植物油(多系上等菜油、姜黄、食盐、石面子、矾红)——搅拌—夹卷—刨丝一压模(长、宽各二寸五、厚五分)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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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烟包夹植物油、山柰、白芷、细辛、苍术、烧酒等,搅拌、夹卷、刨丝,包成一两重小包即成。其烟丝色鲜,经久不干,燃之易着,气味清香和顺,回味悠长,深受欢迎。远销晋、豫、京、甘、宁、青、内蒙古等地,颇有名气。
民国以来,制烟的手工作坊渐向机械化、产业化方向发展。据志书载:民国初年凤翔县陈村镇水烟作坊发展到十余户,产品分水烟和旱烟两种,冬、春生产季节,全镇生产人员达2000余人,户年产“生”字牌水烟500担。民国十九年(1930)杨虎城将军向虢镇挚友梁寿山先生索要“司黄烟叶”,分赠诸同僚。凤翔县有水烟店15家,资本总值150万元,年销售额达130万元。民国二十年(1931)上海的“水合”“福新”两个卷烟公司在凤翔县开业,经营各种牌号卷烟。
民国二十六年(1937)河南省临颍县人邢会文携带人工卷烟机、切丝机各1台,工人10名在岐山县刘家原村租赁民房10间,创办“华胜烟厂”,生产“风车”“金银”牌卷烟。后手工卷烟甚为普遍,市区个体手工卷烟者达30余户。民国时,宝鸡有9家烟厂,规模小,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烟叶多用蒸笼蒸润,烟丝用铁锅炒,用小型手摇机卷烟,装烟均为手工。有秦和、华兴、白马、华胜、大来、宝兴等厂家。
民国二十八年(1939) 10月,岐山县绅商刘振卿、王鸿骞、李寿山与邢会文筹股集资l5万元(法币)在岐山县城西街(今中共岐山县委驻地)筹建“华胜烟草股份有限公司”。翌年2月投产,生产“甘棠”“凤凰”“海棠”牌卷烟。西北工合协会于凤翔县城创办“烟草生产合作社”,年产卷烟100箱。吴墨林在宝鸡虢镇杨家沟创办“宝兴烟厂”,年产卷烟30余箱。
1949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宝鸡军管会接收“华兴烟厂”,并由宝鸡军分区供给部经营,属公营性质。经理王自德,厂址位于宝鸡市鸡塬巷19号,取名“新宝烟厂”。
1950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9兵团64军在岐山与已停业3年的“华胜烟草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合办烟厂,取名“六四烟厂”,属公营性质。10月,六四烟厂移至宝鸡市,在长寿山庙中开工生产,并投资18万元购置“白马烟厂”设备,因公私双方有议,私方退股,64军正式对外挂牌“西北烟草公司”,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开始生产“19牌”香烟。
1952年7月25日,宝鸡专员公署决定,新宝烟厂和六四烟厂合并,易名“公营西北烟草公司”。公司设在原新宝烟厂旧址(宝鸡市人民街38号)。
1954年l2月21日,宝鸡专员公署决定,“公营西北烟草公司”易名为“地方国营宝鸡烟草厂”。1955年12月1日,“地方国营宝鸡烟草厂”易名“地方国营宝鸡市烟草厂”(简称宝鸡市烟草厂)。1964年2月5日,“宝鸡市烟草厂”更名为“国营宝鸡卷烟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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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卷烟厂》建厂七十年来,生产过“金丝猴”“大雁塔”“圣地”“宝成”“羊群”“猴王”等好多著名品牌,极负盛誉。在西府民间有省“中华”、县“前门”、公社一级吸“宝成”,千万乡民赶“羊群”的流行话。
宝鸡民众用烟的风俗史
在民众吸烟成瘾、日常吸烟外,还形成地域特有的风俗习惯。在西府语言民俗中,有“老婆头上帕帕盖,老汉领壑别个烟储带”“喝的罐罐茶,吸的兰花烟”“饭后一锅烟,赛过活神仙”“三年不吸烟,攒个黄牛钱”“瓜子、老婆、烟,一定在身边”等俗语。这些俗语每句都不离“烟”字,说明了“烟草”“香烟”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经济作物的烟草,既增加了农民收入,也为卷烟生产提供了原料;烟业生产的各种品牌的香烟,也满足了大众市场的需求。”
在礼仪民俗中,将“烟”作为名牌礼品;盛传“手榴弹(西凤酒)、20响(香烟:金丝烟、猴王、好猫)、炸药包(西府名点:小果子)、钱钱肉(凤翔:腊驴肉)”“攻破堡垒不用愁”等流行语。
在西府婚俗中,相亲对象见面时有“看茶”“点烟”之俗;结婚第二天早有“拜门”之制,新媳妇给族中长辈,送自己亲手针绣的“烟储带”,并有给长辈“装烟”“点烟”之俗。
在社会交往习俗中,如“订婚”“签订合同”“喜庆宴饮”等社交活动,“烟”是不可缺少的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