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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式烹调师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鉴定考评的通知
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关于中式烹调师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鉴定考评的通知
关于中式烹调师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鉴定考评相关工作,经协会秘书处决定,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一、遗留申报处理。原在协会申报三级技能鉴定的人员,现按照《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8版)》文件要求,必须先报考中级(四级),即日起开始报名。取得中级(四级)证书半年之后可再次申报高级(三级),中级(三级)、高级(四级)两次考试协会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二、新报名的人员。根据申报要求来协会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培训考试。
备注:对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考试并通过者,将优先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席技师”“技术能手”的申报。
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