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企业、协会理事会成员、各专委会会员、协会会员: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0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劳动就业联系,规范餐饮行业行为特别是疫情的突发使餐饮行业越发需要规范化、职业化的技能人才,全面提升我市餐饮行业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结合协会师资队伍和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加强对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的宣传、动员、辅导、推荐、落实,明确职责,细化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报名、资质审核、材料申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等级评价任务。现就全市中式烹调师(本职业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具有一定的学习和计算能力;具有一定的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无色盲,无嗅觉障碍和味觉障碍。3.报名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原证书复印件、 6张2寸免冠照片。(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协会邀请省、市烹饪行业专家进行为期两天(12课时)的考前理论培训,组织实施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时间:8月3日开始
地点:协会办公室(宝鸡市渭滨区互联网产业园406室)
联系人:丁晨
电话:0917-3102995 18291750521
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2021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