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荣获市级“领头雁”社会组织

宝鸡市民政局根据《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领头雁”培育工程的通知》(宝民发【2020】197号)相关要求,20多家社会组织经过自愿报名、资料初审、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10家社会组织为市级“领头雁”社会组织,其中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荣获“规范管理”市级“领头雁”社会组织本次“领头雁”评选结果有效期3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作为行业的“领头雁”,一要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继续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为餐饮行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二要努力强化协会服务功能,增强为会员和会员单位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基本职能;三要努力加强行业内部规范管理,提高协会基础管理水平;四要认真抓好协会自身建设,树立真心实意为会员服务的思想,培养为行业发展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五要努力利用协会平台发展好产业。明确协会工作定位,帮助会员和会员单位破解难题,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