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商务主管部门:

近期,我省发生一起燃气使用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对此,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排查燃气使用安全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燃气使用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商务系统安全生产水平,现就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燃气使用安全工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商函(2019)157号)和《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商务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映商发(2019)11号)精神,充分认识燃气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当前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落实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范,分析研究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索新形势下燃气使用安全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要突出重点,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餐饮场所等重点消防安全场所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建立燃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燃气火灾防范水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检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人员培训、持证情况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检查消防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发现的燃气使用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当地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部门。

三、要督促各商贸流通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责任、从业人员全员责任”的要求,督促各商贸流通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导企业健全完善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坚决把火灾、爆燃事故遏制和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要加大对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宣传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时对各类燃气事故予以曝光,加大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各商贸流通企业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把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作为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对象。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岗位技能,夯实岗位责任。

宝鸡市商务局宣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