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保障食品安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3-09 17:37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各餐饮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复工复产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推动我市餐饮行业复工,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工条件
全市范围内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可以复工。
二、复工顺序
聘用人员以本地人为主的餐饮服务单位、已经复工复产需要供餐的单位食堂等作为优先复工对象给予安排;学校食堂待学校正式开学后方可复工;夜市、小餐饮集聚区等人群密集场所暂不复工;各类集体聚餐活动场所暂不复工。
三、复工程序
餐饮服务单位应在自查符合相关要求后,填写《疫情防控期间餐饮业复工营业备案承诺书》。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餐饮企业做好复工开业申报工作,监督、指导餐饮企业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防控服务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43号)、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有序做好商贸流通企业复工营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肺炎办发[2020]68号),《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2月21日),严格落实规定的防范措施。
四、复工管理
(一)从业人员防控
1.每日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在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的从业人员自觉推迟返岗或隔离14天后无症状上岗的要求。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后有效期届满,其健康证明视为继续有效)。
2.对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每日检査,凡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或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并做好记录工作。从业人员应佩戴口罩上岗,并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及时更换。
3.从业人员应勤洗手,包括在使用卫生间、用餐、饮水、接触不清洁的设备设施和器具、接触其他人或生食品后等,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按规范要求洗手和消毒,餐饮服务单位应在从业人员通道入口处配备洗手消毒设施,如配备免洗消毒液或75%酒精等。
(二)场所环境管理
1.每天对就餐场所、操作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洗、消毒;加强防鼠防蝇防虫和防尘等设施设备配备使用,以及空气畅通、卫生间清洁等工作;就餐区要在餐前餐后及时进行消毒。
2.垃圾处理分类存放,做到日产日清;要建立专门的废弃口罩收集桶,避免交叉感染。
五、就餐管理
(一)顾客防控
加强消费人员安全管控。在营业场所入口处张贴醒目标志,提醒消费者进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或出示“个人健康”二维码。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对未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发热或咳嗽症状人员,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进行劝阻,严禁进入营业场所并做好登记,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二)科学合理就餐
1.鼓励餐饮服务单位采用分餐、套餐、外带、外卖等方式分散供餐用餐。单位食堂不提倡供应自助餐,应为分餐制,即取即走。就餐人员应佩戴口罩取餐,鼓励自带餐具打包外出就餐。
2.鼓励分散供餐。有条件餐饮单位可以在就餐场所采用屏风隔离等物理隔离方式,就餐前才能摘掉口罩,禁止面对面就餐,避免用餐人员直接接触。
3.堂食单人单桌,按店内就餐桌数控制进店人数。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引导分餐消费,避免交叉传染。
4.严禁举办群体性宴席(婚宴、寿宴、满月宴、聚会)等人员集聚活动。供餐数量要与自身规模能力相适应,不得超出许可核准经营项目范围供餐
六、加工管理
(一)严格加工过程
1.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禁止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圈养宰杀活禽,严格落实畜禽产品的索证索票和检疫合格证明规定,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原料按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存放,避免交又污染;冷藏冷冻食品符合相关温度要求;不得使用腐烂变质、超保质期原料。
2.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分区加工水产品、肉、蔬菜和面食,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生食、冷食、自制饮品等要严格落实专间或专区操作要求,确保食品安全;中小学和幼儿园严格落实不经营生食、冷食类等禁止经营的食品品种。
3.严格落实备餐管理。集体配餐单位和单位食堂,备餐间每天封闭消毒30分钟以上,不是分餐时间尽量不要开门开窗;减少提前摆盘及上菜时间,做好饭菜遮罩,确保不产生交叉污染,食品不超时食用;分餐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或者佩戴一次性手套。
4.严格落实留样制度。供餐人数在30人以上,每餐按照标准(125g以上)留足食品品种和数量,确保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
5.严格落实洗消制度。每天按照餐饮操作规范推荐的方法进行餐饮具清洗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并将消毒后餐饮具放入干净的保洁柜中保存。
6.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做好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査验和合账记录。对采购的猪肉要查验和留存“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7.做好库存积压食品原料自查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和销毁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强化餐饮具消毒。按照“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的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加强洗涤剂。
9.强化网络餐饮主体责任。网络餐佽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岗前健康检査,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网络送餐,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上岗。送餐人员应当保持配送容器清洁,每日早晚不少于两次对配送餐箱、车辆进行清洁消毒。配送餐箱增加“先消毒再领取”标识,配送餐食应当加装食品安全一次性封签,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鼓励实施“无接触”式交接配送,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感染。
10.加强集体用餐单位供餐管理。为企事业单位送餐的集体用餐单位提倡采用盒饭供应。要加强包装环节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成品分装的场所环境应符合要求,盛放食品的容器应经过消毒,运输设备要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要防止食品的交叉污染。食品保存的温度和食用时间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派送到医疗机构以及隔离点的配餐,要严防餐盒,保温箱回收带来的“反向污染”。餐盒回收人员要严格做好防护工作,认真落实定点区域对餐盒、保温箱以及车辆内部进行规范消毒。
11.认真做好学校食堂复工准备工作。学校食堂要在学校开学前提前制定预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保证开学后及时供餐。外地工作人员返宝要进行隔离观察;提前对食堂供水、冷藏、冷冻、消毒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对开学后实行错峰就餐做好应对工作。


宝鸡市商务局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

版权所有© 宝鸡市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陕ICP备2024023019号-1    技术支持: 竹子建站